离退休工作处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的做好全校离退休教职工服务和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及江苏省有关离退休人员的方针、政策及各项规定,做好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二)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离退休工作处的年度工作要点及学期工作计划,做好年度总结工作。
(三)负责落实老同志的政治和生活待遇。做到政治上充分尊重老同志,满足阅读文件和学习的需要,定期通报学校和部门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人员医疗、体检、生活福利和用车等服务工作。
(四)组织和协调好离退休人员重大节日的慰问活动,做好住院、长期患病和生活确有困难的离退休老同志的走访、慰问工作。了解他们的身体、学习和生活状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配合原单位和有关部门解决好老同志的实际困难。
(五)加强老同志活动室和室外活动场地建设,开展各种有利于离退休人员身心健康的学习和文体活动,丰富老同志的精神文化生活。
(六)负责年报、信息统计和完善老同志信息采集制度,编制退休人员名册和信息采集及调研工作。做好离退休工作处网站的更新和维护。做好图书资料的购置、报刊的订阅工作。
(七)做好离退休老同志的来信来访工作。
(八)负责管理发放离退休人员各种经费和编制离退休人员各种经费预算、决算并按规定使用好各种经费。
(九)主动协调和做好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协助离退休人员的原单位做好老同志逝世后的丧葬和善后处理事宜。
(十一)加强部门自身建设,树立全心全意为老同志服务的工作理念,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提高部门服务管理水平。
(十二)承办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