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活动中心的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效的发挥作用,确保离退休教职工有一个文明、舒适的活动环境,特做如下规定:
一、本活动中心是我校离退休教职工的活动场所,其他人员(包括儿童)不得参与。
二、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不得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
三、活动室内图书资料、报刊杂志和各种活动器材设施不得擅自带出室外。
四、爱护公物,对无故损坏公物者,须按价赔偿。
五、节约水电,遵守作息时间。
六、讲究卫生,保持室内整齐、整洁。活动室、阅览室、会议室内不准吸烟,不得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等。
七、本活动中心严禁进行直销、传销和宗教活动;严禁进行赌博等违法活动。
八、凡到本中心参加活动人员,需根据自身健康状况,选择参加适合的活动,不要过于激动、劳累,避免发生意外。否则,后果自负。
九、遵守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共同创建文明活动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