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老干部局
中共江苏省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做好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苏委老干〔2019〕32号
各市、县(市、区)委老干部局、离退休干部工委,省直各有关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好省委要求,更好地关心照顾易地安置的离休干部,让他们安度晚年,结合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做好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做好出省安置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截止2018年底,我省出省安置离休干部共有127人,分别安置在北京、上海、山东等12个省(区、市)。这些离休干部身处异地他乡,目前高龄多病,生活中遇到不少实际困难,各地各单位要带着责任、带着感情,进一步改进具体措施,落实好他们的政策待遇,做深做细各项服务工作。
(一)强化组织生活
切实关心出省安置离休干部的组织生活,原所在地方和单位要定期了解他们的组织生活情况,协助代管单位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做好党内关怀工作,充分体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针对出省安置离休干部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情况,本着自愿的原则,协调帮助他们就近参加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活动,接受双重服务管理,为他们多增加一份组织关爱。原所在地方和单位发给居住本地老同志的学习资料,要同样发给出省安置离休干部。
(二)强化情况通报和走访慰问
1.做好情况通报工作。要适时向出省安置离休干部通报江苏新成就和本地本单位新发展,让他们了解江苏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关心支持我省的改革发展。原所在地方和单位每年以书面、走访、调研等形式,至少安排1次情况通报。对于各级出台的涉及老干部待遇的新政策,也要及时通报。
2.健全走访慰问制度。要进一步总结近年来走访慰问出省安置离休干部的做法,坚持和完善走访慰问制度,过去每两、三年慰问1次的,要调整为一年1次。走访慰问中,向出省安置离休干部送去党委政府的关心问候,面对面了解老同志的思想和生活状况,认真回应和妥善解决老同志提出的问题。老同志重病住院、家庭出现重大变故时,原所在地方和单位要及时派人看望慰问,帮助处理实际问题。
(三)强化生活和医疗待遇保障
1.离休费用实行清单发放。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出省安置离休干部的离休费、护理费以及按政策规定享受的各项生活补贴,并以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送上费用清单,便于老同志查询。离休费、护理费、生活补贴等如有调整,要及时向老同志作出书面说明,让老同志知晓变动情况。
2.优化医疗服务保障措施。针对出省安置离休干部看病就医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采取措施,想方设法落实好他们的医疗待遇。要积极协调接受安置地方和单位,在挂号、门诊、住院等方面,让出省安置离休干部享受接受安置地离休干部的医疗照顾政策。在执行医药费报销政策中,根据老同志病情治疗需要,可协调适当放宽用药目录,满足离休干部实际用药需求。要简化医药费报销手续,缩短报销周期,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医药费,在1个月内予以报销,并附报销清单。有特殊情况的,报销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3.加大特殊困难帮扶力度。对长期身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家庭经济困难、医疗负担重或家庭发生意外变故的出省安置离休干部及遗属,原所在地方和单位要给予更多关心照顾,本着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研究帮扶措施,拨付帮扶资金,帮助他们解决好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强化日常联系服务
1.建立完善日常联系制度。以电话、网络视频等便捷沟通方式,经常了解出省安置离休干部身体和日常生活情况,原所在单位要每季度至少联系1次,遇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在重要节日期间,以及老同志过生日时,要及时进行联系,送上亲情问候。
2.加强与接受安置地方和单位的沟通协调。要建立固定联系渠道,定期联系沟通情况,加强协作配合,推动双方共同做好老同志的服务管理工作。对因机构改革、企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变更代管单位的,原所在地方和单位要主动对接,衔接好服务管理关系。原所在单位要按照协议规定,及时拨付代管费。
二、进一步关心照顾外省安置在江苏的离休干部
对外省安置在江苏的离休干部,接受安置地方和单位要积极配合原所在地方和单位,履行好相关服务管理责任,并与本地本单位离休干部一样,努力实行“四同样”服务。
1.政治思想上同样关心。认真落实党建责任,在政治思想上与本地本单位离休干部同样要求,经常关心和了解外省安置在江苏的离休干部的思想状况,做好思想政治引领工作。
2.走访慰问上同样安排。在走访慰问本地本单位离休干部时,同样走访慰问外省安置在江苏的离休干部,让他们切身感受到江苏的关心和温暖。
3.医疗服务上同样照顾。将外省安置在江苏的离休干部纳入本地离休干部看病就医“三有一落实”服务范围,让他们同样享受就医绿色通道、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为他们看病就医提供方便。
4.特殊困难上同样帮扶。将外省安置在江苏的离休干部列入特困帮扶对象,同样给予关爱帮扶,让他们急有所救、困有所帮,尽心尽力帮助他们解决一些特殊困难。
做好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是老干部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时不我待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紧抓好这项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在研究部署老干部工作时,要将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统筹予以安排。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主要领导要主动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明确专人做好日常工作。要进一步加强调研督导,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省内易地安置离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参照本通知执行。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