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离退休工作处、关工委办公室是学校行政机构,合署办公,为正处级。
第二条 离退休工作处是负责全校离退休教职工管理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学校关于离退休教职工党组织建设的相关要求。
(二)负责制定学校离退休教职工服务管理制度。
(三)负责接待离退休教职工来电来信来访,协助解决离退休教职工合理诉求。
(四)负责老年活动中心的建设与管理,策划和组织适合离退休人员的文体活动。
(五)负责离退休教职工的走访慰问和困难帮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去世人员善后服务工作。
(六)负责离退休教职工各级各类福利费、慰问费等的统计、制表、送审和发放工作。负责做好离退休教职工节日福利物品的采购和发放工作。
(七)负责离休干部服务保障工作。做好离退休教职工体检、老年大学学费报销等事项。
(八)负责部门网站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做好离退休教职工信息库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九)负责活动器材、离退休教职工文体用具以及固定资产的登记、使用和管理工作。
(十)会同做好离退休教职工重大节日慰问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关工委办公室是参与学校关工委工作的筹划与组织,服务青年师生、引导离退休教职工发挥作用的职能部门,关工委活动的开展主要由各二级学院关工委承担。关工委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精神和相关决定,协助制定学校关工委各项工作制度。
(二)协助校关工委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三)协助各二级学院关工委开展工作。
(四)协助校关工委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五)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根据上述工作职责,离退休工作处、关工委办公室内设1个科室:综合科。
第五条 离退休工作处、关工委办公室编制4名,设离退休党委书记、离退休工作处处长、关工委办公室主任1名,离退休党委副书记、离退休工作处副处长1名,科级及科级以下职数2名(科级1名,科级以下1名)。